原力蘭陽創業競賽-延長收件至0715

原力蘭陽創業競賽-延長收件至0715

任何問題可直接與專員連繫: (02) 2771-0998 黃先生

111年宜蘭縣原住民族產業升級輔導計畫

原力蘭陽創業競賽 報名簡章

一、活動緣起

台灣原住民的文化內斂深厚,於祭典規範、生命禮俗及圖騰精神中均可見獨特之處,台灣原住民族產業隨著社會整體發展而有所變化,目前主要集中在農業、文化創意、生態旅遊及部落文化體驗等方向,而超過十三萬人的都市原住民離鄉背井,在都市地區從事生產製造或服務產業,多屬自體經營創業,需要政府跨區域整合平台,共同促進臺灣原住民族經濟產業拓展、發掘潛在商機、增加旅遊的深度及廣度並活絡既有產業。

本活動期能透過創新、創意活動改善大眾對原民商品刻板印象、突破現有意識形態,以既有工藝技術及人文歷史為基礎,輔以經營管理、行銷手法等,賦予傳統原民文化藝術新創意,尋找在地元素、打造地方意象並整合地方各項特色產業,創造出屬於蘭陽地區的原民產業新樣貌。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宜蘭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

(三)執行單位:跑起來創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動辦法

(一)活動說明

以設籍於宜蘭縣內的原住民18歲以上個人或團體報名參加,參賽作品須具有原住民特殊意義、符號或素材,參賽類別為文創商品類農特產加工品類共2類,可由個人或團體提送至多一件作品參賽(含共同作者),報名以電子郵件或郵寄報名資料至至指定地點參加初審。

另為避免重複參賽造成公眾資源浪費及無法達成計畫最大化之效益,已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作品或參加109及110年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報名,創作者可提送其他作品報名參賽。

 

 

(二)參賽資格

凡設籍於宜蘭縣境內之18歲以上原住民個人或團隊代表人均可報名參加,需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實際居住宜蘭縣境內證明資料1份(里長證明書或租賃契約書等文件)。

(三)參賽說明

設計概念得以具原住民特殊意義、原住民族符號素材、創意生活用品、裝飾或手工藝術延伸設計等富含原住民族文化代表性等均可,惟參賽作品不得有仿冒情事。參賽類別文創商品類農特產加工品類共2類,個人或團體提送至多一件作品參賽(含共同作者),報名由電子郵件或郵寄寄送至指定地點參加初審。

(四)參賽時間與收件方式

項目 內容
報名資料下載

1.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網站/最新消息

2.蘭陽原創館及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臉書粉絲專頁

3.說明簡報及報名簡章:【請點擊此處下載

報名時間 延長收件至 111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7:00 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指定電
子信箱,逾期不受理。

報名應

檢附內容

1.111年原力蘭陽創業競賽活動報名表(附件一):需下載列印簽名

2.111年原力蘭陽創業競賽作品資料表(附件二):須詳盡說明該作品發想概念

3.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實際居住宜蘭縣境內證明資料1份(里長證明書或租賃契約書等文件)

4.作品乙份

5.活動報名表電子檔、作品資料表電子檔及作品照片2張電子檔或影片(電子檔需寄至artwalk.yl.tw@gmail.com)

(五)評選流程與評分標準

初審-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後,由執行單位就報名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如缺漏資料經執行單位電話通知1次,參賽者必須於3日內補齊。未補全者(缺件或資格不符者等情形)喪失後續評選資格。

決賽-評選:評選將根據作品總平均分進行獎勵排序,遴選特優獎2名(文創商品類1名、農特產品加工1名)、優等5名(文創商品類3名、農特產品加工2名)、甲等11名(文創商品類8名、農特產品加工3名)等共18名,將由執行單位邀請各界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進行作品評分,此外,網路平台票選票數將納入競賽分數占比5%、現場答詢將納入競賽分數占比5%。遴選會議個人/團體須派員參加說明,並納入競賽評分依據,若無法到場說明,委員會將以書面及實物審查。

評分標準(每組單一作品評分)

評分項目 比重
創意性 設計創意、結構設計、實用性、地方特色、材料創新、工法創新、表現形式創新 20%
市埸性 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性、商品價格 20%
獨特性 產品具獨特性、區隔性、不普及性 10%
文化性 作品富含原住民文化內涵、族群特殊符號、或有教示作用 20%
完整性 作品整體完整性、視覺美觀 10%
故事性 作品有故事性、具渲染力 10%
網路票選 網路投票部分將為每位參賽作品製作Facebook貼文,由原民所協助放置於Facebook粉絲團為期一週供民眾進行按讚,將以按讚數進行排序,排名前20%為5分,21-40%為4分以此類推。 5%
現場答詢 現場出席說明 5%
合 計 100%

 

(六)甄選獎勵

獎項名稱 獎金(元) 人數(人) 備註
特優 50,000 2

文創商品類1名

農特產品加工1名

優等 30,000 5

文創商品類3名

農特產品加工2名

甲等 20,000 11

文創商品類8名

農特產品加工3名

總計 470,000 18  

備註:

1.評選委員與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作品狀況調整得獎名額。

2.同一類別不可重複得獎,若無合適作品,部分獎項得從缺。

3.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依法無須預先扣繳所得稅,但獎項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得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依法需預先繳交20%競技競賽稅金予主辦單位,得獎者若不願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得獎者同意依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執行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七)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應授權主/執行單位得配合本項活動相關宣傳,產品需配合輔導後於蘭陽原創館上架至少一季,無法配合上架之獲獎者,主辦單位保留競賽獎金賠償請求權
  2. 參賽者應保證確實為該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經發現或遭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除取消參賽資格外,主辦單位將追回得獎者獎金及獎狀,同時公告取消得獎資格。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其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行負責。
  3. 每件作品均應詳填相關報名資料表格內容。凡參賽者既經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規定事項,不得異議。參賽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4. 競賽作品須請工藝師於評選會時帶至評選會現場供評審委員評分,評選會議結束後由工藝師自行領回
  5. 得獎作品須於蘭陽原創館上架至少一季,且可對外進行販售
  6.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件之義務。
  7. 報名過程之寄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敬請妥善包裝,若因包裝不慎造成運送過程資料遺漏資格不符等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賽之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者不得異議。
  8. 競賽以主辦單位訂定時間為準,請自行留意本活動網頁資訊,競賽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延長或中斷競賽,否則不予延長時間。
  9. 遴選會議個人/團體須派員參加說明,並納入競賽評分依據,若無法到場說明,委員會將以書面及實物審查。
  10. 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得予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11. 基於競賽宣傳推廣等非營利需要,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有攝影、報導、展出之權利,且不限使用用途與時間。
  12.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注意事項」中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擁有之權利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各項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八)活動小組聯繫資訊

若對於活動辦法有任何問題者,歡迎透過以下資訊洽詢。

服務時間 平日 10:00 ~ 18:00
活動官網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https://aborigines.e-land.gov.tw/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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